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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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激励广大工商联干部担责尽责

7/23/2023    来源:商会通讯    作者:  浏览次数:338

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徐国龙:

全力推动浙江民营经济
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在“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之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开局起步的关键历史节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颁布,再次向全社会宣示了党中央坚定不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促进“两个健康”的鲜明态度和坚定立场,有力提振了广大浙商走好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之路的信心和决心。

浙江省工商联将充分发挥组织特色优势,第一时间组织广大浙商学习贯彻中央意见精神,积极当好桥梁纽带和助手,全省域联动推进“两个健康”集成改革、打造共同富裕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标志性成果、深化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营商人文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深入开展“浙商永远跟党走”思想引领行动、数字变革赋能民企新飞跃行动、民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行动、浙商助力共同富裕行动、亲清直通·企呼我应行动、“同心同廉”清廉民企建设行动、示范商会创建行动、新生代企业家培育行动等“之江同心·八大专项行动”,建好用好浙商融媒体中心、浙商培训中心、浙商维权服务中心、浙商研究中心,团结引导广大浙商在高质量发展中勇当“两个先行”排头兵,全力助推浙江省三个“一号工程”和新时代民营经济新飞跃,同心合力打造具有工商联鲜明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在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推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中贡献智慧力量、体现担当作为。

江西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谢茹:

增信心 优环境
助力民企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当前,受国内外大环境影响,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依然较多,提信心、解难题、复元气、增活力迫在眉睫。《意见》充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和工商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对于提振经营主体的预期和信心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工商联系统做好“两个健康”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好环境成就好企业,增信心重在优环境。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我们将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广泛开展入企走访连心活动,宣政策、解难事、办实事,落实好“两个给予”,务实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政策落实评估,以更优的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将进一步充分发挥省市县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作用,畅通民营企业维权渠道,运用好“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评估机制,助力企业练好法治内功,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将以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持续开展好“井冈红”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新时代赣商精神,积极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踊跃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争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陕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吴铁:

真正帮助民营企业解惑解忧解压

《意见》是近年来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规格最高、措施最全的一份重磅文件,精准回应了社会重大关切和民营企业诉求期盼,真正帮助民营企业在方向上解惑、发展上解忧、环境上解压,也为新时代促进“两个健康”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陕西省工商联将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深入践行“强引领 畅联络 优服务 促改革”工作理念,团结带领全省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和商协会组织认真学习《意见》精神,深刻领悟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人士的关心关爱、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视支持,进一步提振和坚定发展信心,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守正创新,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发展的实干家和新时代的奉献者,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作出民营经济领域新贡献。

四川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唐强:

从“三个结合”中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贡献工商联力量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出台,再次表明了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殷切期望、关心厚爱,为新时代新征程工商联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四川省工商联将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从“三个结合”中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贡献工商联力量。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结合主题教育抓学习贯彻。我们将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工商联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的生动实践,从中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进一步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二是聚焦思想引领,结合主责主业抓学习贯彻。我们将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工商联抓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的实际行动,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深刻认识担当中国式现代化生力军的重要定位,促进健康成长、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大家始终与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肩负起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

三是围绕推动发展,结合“1+2”政策抓学习贯彻。我们将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工商联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结合贯彻落实四川促进民营经济发展“1+2”政策体系,在优化发展环境、政策宣传贯彻、保护合法权益、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扛起大旗、走在前列,为促进四川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四川篇章贡献工商联力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兵团工商联党组书记刘军国:

以强烈使命感责任感不断推动
兵团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做好工商联工作的行动指南和遵循,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做好民营经济的信心和决心。

我作为兵团工商联党组书记,将把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主责主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党中央对兵团的定位要求,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履行好新时代兵团职责使命。

一是广泛开展调研活动。结合主题教育调研,关注兵团民营经济领域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深入了解和掌握企业真实情况和企业家思想状况,倾听企业诉求,积极反映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创新经济服务工作。引导民营企业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正确认识把握引领兵团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产业发展新趋势,有针对性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信息、人才、法律等服务,切实把民营企业当自家人,切实帮助企业纾忧解困。

三是注重维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典型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着力营造亲商、重商、招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切实当好民营企业家的贴心人,不断推动兵团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沈阳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侯巍:

坚决扛起促进“两个健康”重大责任
推动沈阳民营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颁布,对促进“两个健康”具有划时代、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意见》涵盖八个方面31条政策措施,每一条政策措施都掷地有声,很接地气。作为一名工商联工作者,我很受鼓舞,倍感振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亲自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一贯立场,表明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鲜明态度。这次,《意见》明确的政策举措,向全社会发出了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强音,为民营企业发展给出了定心丸,有效提振了广大民营企业家的信心。

《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商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作为沈阳市工商联主席,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大意义,坚决扛起促进“两个健康”的重大责任,坚决落实《意见》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以昂扬的精神状态,以务实的工作作风,竭力推动沈阳民营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

长春市工商联主席、长春旭阳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许明哲:

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长春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从7个方面系统部署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在亟需爬坡过坎的关键时刻,再一次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民营经济迎来发展新机遇。对于正在发展中的民营企业来说,这不仅是及时雨,更是一次难得的发展的机遇。对于工商联组织来说,这是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又一个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长春市工商联将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内涵和深远意义,全力做好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长春振兴发展实现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